![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报告2篇[此文共7456字]](https://img.jihtu.com/upload/207.jpg)
人民法院为打造良好营商换环境保驾护航
一、工作落实情况。
进一步优化立、审、执模式,提升合同案件执行效率。立案方面,优化网上远程立案和案件信息的批量导入,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立案资料上传和线上立案审查工作,当事人扫描二维码即可以实时对于案件的审理流程情况,进行网上查阅,同时也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和了解案件信息,给法官留言。对于具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我们加大诉前调处力度,拓展多元化调解渠道,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将民商事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系统平台,并由专门调解人员进行案件调处,达成协议后,可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整个调解及司法确认过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审判方面,我们梳理和明确了关于审判效率的100余个案件流程节点,明确了相关节点的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避免案件审限出现人为延迟的情况,同时开展针对审判效率的专项案件评查,组织长期未结案的审委会审议工作。在执行方面,我们对于执行案件的查询、冻结和扣划均采取了信息化的处置方式,替代了过去依靠执行人员跑现场,手动录入等低效能重复性的办法方法,在提升立审执行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在破产工作方面,我们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为指引不断加强破产及清算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力度。以专业化为抓手提升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统一了办案尺度和规范流程,并积极探索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进一步加速简易清破案件的审理进度。
二、开展的特色创新工作。一是实行民商事案件统一分案制度,着力解决商事审判力量薄弱问题,将民商事新收案件由小额速裁庭过滤,加快简易商事案件的处理周期。二是审判过程中,针对合同案件创新采取了要素式审判+信息化处理的创新审判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选优配强小额速裁庭审判辅助人员,扩大商事简易案件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快案件处理效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大审判流程公开力度,严格审限管理,提升办案效率;在人员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加强审判辅助人员的配置,做到办案节点紧凑、专人实时跟进;对于清破案件实现繁简分流区别对待,对于不具有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果断清理,进一步压缩办案时限。对于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帮助其度过难关。就重点企业涉诉情况及涉众案件情况提前预警、互通有无,形成合力,化解潜在社会风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牵头推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积极支持相关单位提升“中小股东保护”“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等指标,努力为北京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球第5,其中北京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全球第一;办理破产指标排名全球第51位,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10位。在国家发改委开展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第1位,办理破产指标排名第2位。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紧紧依靠制度优势,建立总体发力、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将营商法治环境建设融入首都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依托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办和相关委办局的对接沟通,协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涉法事项,有效解决相关瓶颈性问题。
2、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全市法院的全局性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根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及23个配套制度文件。
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改进工作。全市三级法院向社会集中公布北京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上门到企业、律协等征求意见建议306次,开展政策宣讲401次,参加人数5万余人。根据市场主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迅速开展整改,加强制度落实,有效推动了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坚持公正司法,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723 388件,同比增长78.55%。一是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186 525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公平,树立诚信原则,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二是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债券等金融类案件90 430件,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金融司法支持。三是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934件,对涉外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加强与仲裁机构、涉外商事纠纷调解组织的对接,营造了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司法环境。
2、依法保护产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制定实施《关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若干意见》,对国有与民营、外资与内资、大企业与个体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既保护财产权,也保护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既注重实体权利的保护,也注重程序权利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3、加大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2 332件,同比增长188.83%。一是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完善商标行政案件速审机制,通过简化裁判文书、改革审理方式、开通“速裁绿色通道”等,切实缩短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完善全流程在线诉讼 ……此处隐藏2347个字……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国际经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在维护经济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民商事审判涉及市场经济各领域各环节,政策性、专业性、时效性强,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需要司法作出公正、审慎、恰当的评价。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需要把审判理念、思想观念同步更新到新时代要求上来,把新发展理念准确及时贯彻到司法裁判中去,更好地发挥司法裁判在树规则、稳预期、促发展中的职责作用,这对我们的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努力。
二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格局还有待完善。我国的执行合同指标已经跻身世界第5名,在其中的二级指标“司法程序质量指数”上,北京已连续2年取得全球最高分。面对营商环境面临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保持高水平的基础上,从过去对标国际的“跟跑思维”转向引领国际的“领跑思维”,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同时,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持续进步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离不开律师、鉴定评估机构、破产管理人的多方努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整体工作机制高效运转。
三是推动核心指标提升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对标世界最佳水平,北京在执行合同用时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缩短诉讼用时上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虽然北京法院提供了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但在线诉讼需要当事人同意,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提升审判效率是需要研究的新课题。部分案件中企业经营状况及财产调查难,尤其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名或非实际控制人,企业实际财产状况难以查清,导致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办理破产”方面,完善破产管理人的指定规则,需要完善立法;破产案件办理质效还有待提高,符合破产审判规律的绩效考评机制还需探索;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考核还有待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落实;破产重整制度运用还不够充分,破产成本仍然较高,与全球最佳实践水平存在差距。
四是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影响到当事人的实际获得感。三年来,北京法院从推广网上立案、引导电子送达、规范司法鉴定、破解财产处置难题等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但在制度落实上还存在不够到位的情况。同时,一些便利化措施如今年推出的破产管理人查询等,尚在实施初期,运用中还存在衔接、运行不畅等问题,需要结合当事人体验进一步加以改进。
五是商事审判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面对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干警队伍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涉外、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数量仍然不足,审判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举措
一是坚持首善标准,完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整体工作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首都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创新,准确识变、主动求变,积极引领评价规则的创设,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经验”。坚持总体发力,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法院、各部门同频共振,齐抓共促,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格局。继续对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是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企业破产和相关执行案件,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努力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贯彻竞争中性原则,维护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尽量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严格遵循金融规律和审判规律,依法审理各类借贷、债券、证券等案件,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进一步解决权利人维权难问题,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立足国际形势变化,做好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努力将北京打造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优选地。
三是下大力气缩短诉讼用时,确保执行合同指标保持领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在各类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加快财产处置工作,完善信用惩戒措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用好用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政策,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当事人需求,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实现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北京智慧法院建设成效,为世行评估提供新的最佳实践样本。
四是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提升破产指标上取得新突破。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快简易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加大破产重整制度运用力度,推进办理破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继续完善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统筹处理好财产处置与登记、人员安置、税收缴纳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降低市场救助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五是狠抓制度规范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对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做摸底调查,对营商环境评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持续开展广泛宣传,扩大对律师和破产管理人的培训覆盖面,加强与世行专家组的沟通磋商,让企业、律师、破产管理人等切实感受到法院改革政策的成效。
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打造首都商事审判人才高地。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轮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专家型法官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北京的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